对《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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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q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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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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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会学会会长 秦玉文
2016年1月5日,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与中国建筑业协会一起,以中建会字【2016】1号文件,制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发挥好该指导意见的应有作用,仅对其作如下三点释义。
2、建筑企业自身内部的营改增准备工作,不仅能使企业自身稳妥、顺利、健康的进入营改增,还能够推动企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转型升级。我们仅从 以上所说的建筑企业自身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含义来看,这种准备工作的过程,实质就是企业自身诊断分析和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的工作过程。另外,由于营 改增后进项税可以抵扣,这个特点,将会变成一种无形的推动力,推动建筑企业不断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自身内部的专业化生产水平,推进施工 生产的工厂化进程。从而可以助力于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3、据我们考察了解,法德两国建筑企业,没有谁会计较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德国的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9%,法国为20%),他们最注重、最关心的是 如何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以适应增值税的征管要求。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我与北京市的几位同志一起,就增值税问题赴法德两国进行调研。学习交 流中我体会到,法德两国企业,并不向我们这样十分纠结增值税税率问题。他们认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只决定销项税的税额多少,销项税在扣除进项税之 后,不管余额有多少,统统都要上缴给财政,与企业自身经济利益无关。而进项税则不同,若进项税能合法足额取得,企业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财政返还;若拿不到该 拿的进项税,企业的经济利益就会遭受损失。他们把这种销项税减进项税的计税方法形象地解释为“在同一个企业,销项税上缴给财政,进项税返还给企业”。正因 为法德企业自己有这样的理解,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他们始终都把主要力量放在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的管理工作上。 说到这里,大家一定会问,为什么法德企业会有这种态度,而我们确对增值税税率如此纠结?我分析,究其原因之一,是差在增值税能否真正“价外计取”上。在法 德两国,他们的投标报价都一直是执行着增值税的价外计算方法。而我们,直到目前,增值税的价外计算还只是“意见”和“准备”。但是,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的改革迟早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一定要有预见性,要学习借鉴国外企业的态度和做法,积极主动做好自身内部的准备工作。 4、当前机会难得,机不可失。按照国务院营改增总体部署,虽然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有所推后,但迟早要搞。当前,我们要充分利用还没有实施营改增的宝贵时间,集中精力,有组织有计划的提前做好自身内部的准备工作。这是天赐良机,机不可失,时间宝贵,机会难得。 5、我们已经有一些企业,作了大量的自身内部准备工作,为大家做出了榜样。在这里,我仅举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 2013年4月,我们曾经与浙江省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建设会计学会一起,举办过一期 “建筑企业自身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培训研讨班,在那个班上,我们根据调查研究,曾经总结宣传了一些企业自身“学习政策法规、进行测算分析、组织模拟运 转、主动反应报告、调整体制机制、加强内控管理”的“六句话、三十六个字”的准备工作具体做法。第二个例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做好自身内部的营改 增准备工作,组织课题项目组,到2014年11月,就已经编写出了约有几十万字的《中国中铁 营改增指导手册》。第三个例子: 2015年12月22日,在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共同组织召开的《建筑企业自身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汇报与专家座谈会》上,陕西建工集团汇报了 他们在自身内部的基层单位和一些工程项目上,组织开展模拟运转的经验做法。我仅举以上三个实例,意在说明,在国家的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还 没有正式出台前,建筑企业的准备工作不但可以做,不能等,而且可以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