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系列部署。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站位,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的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各级税务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各省税务局要结合实际,对《任务清单》确定的工作事项、责任单位作进一步明确。各市、县税务局要对照《任务清单》和省税务局安排,结合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要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将适时抽查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各地在落实《任务清单》过程中的做法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1.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本机关权责清单编报工作。省及省以下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且以自己名义对外执法的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税务局稽查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