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内部控制写入会计法,在第二十五条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这既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有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顺应新时代对内部控制提出的新要求,深刻理解新时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内部控制是各类单位规范各项活动、防范内外部风险、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保障单位目标实现的重要机制。财政部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我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目前,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基本建立,并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会计法首次对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有助于把内部控制建设成效转化为强大的发展动能,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其经营管理效率效果和提供公共服务效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内部控制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提高单位内部治理水平的长效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能够规范和优化内部运作流程,有效配置资源,降低内外部风险,进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方向,积极推进我国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在于制度,生命在于实施。近年来,财政部始终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并推动其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我国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内部控制规范的科学性全面性。财政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各行业、领域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在企业内部控制方面,于2008年联合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逐步建立健全由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系列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审计指引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二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面,2012年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基本框架和具体指导;2015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将内部控制从经济活动扩展到业务活动和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全面科学有效的内控体系。2017年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组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过“以报促建”的方式促进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2023年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公立医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内部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三是在小企业内部控制方面,2017年印发《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引导和推动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广大小企业持续经营和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