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新时代会计工作组织方式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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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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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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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除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外,允许以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组织会计工作。
本条修改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过程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固化上升为法律,健全完善了会计工作组织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健全完善新时代会计工作组织方式的重要意义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会计法,即明确了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在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会计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有必要健全完善新时代会计工作组织方式,推动会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会计人才培养,为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实施提供坚实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对会计工作组织方式的新要求,探索新的会计人才培养思路,建立健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等教育培训体系,抓好会计人员能力评价,提升人才使用效能,着力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会计人才,有效发挥会计人才资源对会计工作组织方式的支撑保障作用。会计人员既要学习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专业知识,也要熟悉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等前沿热点,注重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知识体系,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会计工作组织方式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载体,是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障,是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决定因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新形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以贯彻落实新会计法为抓手,持续健全完善科学高效、贯通协调的新时代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助力会计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