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家会计学院发展持续用力。指导国家会计学院做好高端培训、智库建设和学位教育,会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制定“一带一路”财经能力建设平台实施方案,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召开第四届会计诚信与高质量发展论坛,支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新增金融专业硕士授权点,支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新增审计专业博士授权点。
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有效规范。研究制定《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受理境外会计组织在华拟设代表机构的申请,加强对境外会计组织在华所设代表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参与会计国际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参与国际治理方式不断拓展。一是全力做好中方代表参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重要岗位相关工作;积极协助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受托人、咨询委员会等机制中方代表履职;积极参与可持续准则领域国际机制。二是积极支持基金会北京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召开2024年北京国际可持续大会。三是持续加强会计国际人才储备,协调推进有关会计国际治理机制技术人员借调岗位等事宜。
会计交流合作机制不断深化。一是持续服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完成2024年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持续等效评估,与香港监管部门开展调整完善H股审计审核推荐机制多轮磋商。二是巩固发展“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机制。举办第六届“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及“数字经济发展”研修班。发展马尔代夫特许会计师协会、土耳其会计和审计准则监管局作为新成员加入《“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及合作论坛。三是建好用好多边合作机制。成功举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并协助筹备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深度参与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机制,认真履行主席顾问委员会委员、工作组牵头方或成员职责。四是加强与国际同行交流研讨。参加中国金融部门评估(FSAP)部际工作小组办公室气候金融议题座谈会、中欧气候投融资研讨会、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41届会议,联合国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世界准则制定机构大会、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论坛、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等国际会议。
参与国际准则制定不断深入。一是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最新发展动向,编发35期91则《国际会计动态》。二是深入开展权益法、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等20余个国际会计准则项目研究,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交7份高质量中方反馈意见,全面开展国际机制会议会计技术议题口径研究。三是翻译出版中文简体版《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一般要求》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提升国内利益相关方对国际准则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