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也为推进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会计信息化的新任务、新使命,坚定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决心
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会计法首次对会计电算化作出相应规定,有力保障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在各个行业中被广泛应用,推动了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有机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呈迅猛发展态势,并与各领域、各行业交叉融合,智能会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已被广泛应用于会计工作中,为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会计法提出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信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及全社会获得感,必将推动会计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也为推进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会计信息化的新任务、新使命,坚定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决心
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会计法首次对会计电算化作出相应规定,有力保障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在各个行业中被广泛应用,推动了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有机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呈迅猛发展态势,并与各领域、各行业交叉融合,智能会计、财务共享等理念以及财务机器人等自动化工具已被广泛应用于会计工作中,为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会计法提出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信息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及全社会获得感,必将推动会计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一)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目前,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高歌猛进,为新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会计工作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快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方能有效支撑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会计法提出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为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保障,有助于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有效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标准不统一、接收解析入账难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