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3.管理与监督标准
管理与监督标准聚焦“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主要对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综合管理领域提出信息化监管相关标准和系统设计要求,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四个部分。其中,市政公用部分包括燃气、排水、热力、供水、道桥、井盖、照明系统、停车等市政公用行业监管相关标准。市容环卫部分包括智慧环卫、建筑垃圾、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等行业监管相关标准。园林绿化部分包括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相关标准。城市管理执法包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相关标准。
4.服务与评价标准
服务与评价标准聚焦“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以及对城市运管服平台所需配套的长效运行机制提出规范化管理要求,包括公众服务、管理体系、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其中,公众服务包括公众服务系统建设标准。管理体系包括信息处理、系统维护和评估验收等相关标准。过程评价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结果评价包括运行监测评价、管理监督评价和公众服务评价等相关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开展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强化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建设,确保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科学、内容完整合理,各标准之间边界清晰。
(二)加快标准研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城市运管服平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标准研制过程中,切实做好制修订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合作,因地制宜、多点并行推动城市运管服平台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
(三)完善中期评估。紧紧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业务发展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适时对标准编制工作开展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多双边沟通交流,推动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ISO、IEC)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国内外标准对比分析,推动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