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科学稳步,有序推进。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先网络通、后数据通”的工作思路,和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理念,合理安排标准编制时序,科学稳步有序推动平台建设,助力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以及智慧城管、智慧住建等基础上迭代升级,按照新时代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要求逐步发展起来的。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建立之前,不影响现有相关标准的实施。
(三)建设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步建立统筹集约高效、科学稳步有序的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
2024年,以提高“城市运行保障”水平为导向,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等方面,优先启动亟需急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部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2025—2027年,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基础全面夯实,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围绕城市运行与监测、管理与监督、服务与评价等方面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基本满足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和推广需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用多点突破,与国际相关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
二、标准体系
(一)体系框架
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目标,按照城市运管服平台业务逻辑,将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分为基础通用、运行与监测、管理与监督、服务与评价四个部分,如图1所示。

图 1 城市运管服平台标准体系框架
(二)体系内容
1.基础通用标准
基础通用标准主要针对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和应用中的基础和共性技术要求进行规定,包括术语、通用和数据三个部分。其中术语部分包括术语和符号。通用部分包括总体技术要求、地理编码、网格、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等标准。数据部分包括数据要求、数据交换与汇聚等标准。
2.运行与监测标准
运行与监测标准主要聚焦“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主要对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人员密集区域等城市运行保障重点领域提出监测相关标准和监测信息系统设计规范,包括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人员密集区域等四个部分。其中,市政设施部分包括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路面塌陷、综合管廊等运行监测相关标准。房屋建筑部分包括老旧房屋和公共重要建筑物外立面等运行监测相关标准。交通设施部分包括市政桥梁和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公共交通车辆、公共停车场(库)等运行监测相关标准。人员密集区域部分包括人员密集场所运行监测等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