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者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国管局或者各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6.参加国管局或者各部门组织的会计类知识大赛,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7.独立承担国管局或者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全国性行业会计学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获得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作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师资、承担继续教育授课任务的,每天折算为30学分。
各部门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inziwen@ggj.gov.cn),或者到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业务接待室(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办理学分登记。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培训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 (www.ggj.gov.cn/kjw)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课程查询”专栏,查询面授课程安排,或者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专栏,选择培训机构登录报名并进行课程学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内容,组织和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考核合格10个工作日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模块查询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未通过国管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补修学分课程将继续开通,请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尽快通过网络培训补齐学分。自2022年起,继续教育补修学分课程将关闭,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