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文论《建筑业营改增仍然走在路上》
来源: | 作者:liqiwang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1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秦玉文论《建筑业营改增仍然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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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还仍然走在路上”这个观点,秦会长谈以下五层意思。

一、“走在路上”的含义,不仅仅是说执行增值税制度这件事是长期的,不会结束的,始终走在路上,更重要的是指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的“改”还仍然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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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还依然走在路上,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事实。

1、建筑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真正实施了一般计税方法的,比例还很少。

        大家都知道,我国建筑业,虽然按企业个数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占绝大多数,但若真正按建安产值等硬指标来考核,毫无疑问,一般纳税人是建筑业中的绝对主力。现在的情况是,一般纳税人这个绝对主力,在前5个月,基本上干的都是老工程。秦会长匡算,整个建筑业,目前老工程占到百分之七、八十。这些一般纳税人同样象小规模纳税人一样还在简易纳税。也就是说,在建筑业中,一般纳税人真正按11%税率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比例还很少,总体大约不足20%。作为建筑业中绝对主力的一般纳税人,没有主要实施一般计税方法,这绝不是建筑业营改增的根本目的和应有之义。目前,由于作为建筑业绝对主力的一般纳税人,真正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比例还很少,还在后头,所以,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还依然走在路上。

2、建筑业营改增客观上存在着一个“非正常期”。

        如果把建筑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根据历史经验和《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字,建筑企业每年完成的施工任务中,老工程所占比例大约在20%到50%左右。以此测算,要基本完成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工程,至少需要2-5年时间。对于这2-5年时间,虽然在36号文件中回避使用“过渡期”或“过渡阶段”的说法,但实质上它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不能完全彻底实施营改增的“非正常期”。因为这个非正常期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还依然走在路上。

3、在建筑企业自身内部,按照增值税征收管理要求,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建筑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虽然过去近五个月了,但这五个月来建筑业做得最多的,主要还是一些程序和手续,是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哪些必不可少的诸如税务发票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日常工作。多数企业对其自身内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问题,还做的不多;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要求所必需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问题,还没来得及深入开展。比如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问题,总、分包和采购供应合同等文本的修订问题,“共用资质”的筹划问题等等。总之,在完善内部管理和开展纳税筹划方面,还有大量工作等待去做。真正像上海建工这样,在使用现代管理信息手段方面有所创新的企业,还为数不多。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还依然走在路上。

        综合以上三点事实证明,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确实是还依然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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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然“走在路上”的建筑业营改增,前5个月,表现出了“基本平稳”和“有所创新”两个特点、亮点。

1、建筑业营改增进展“基本平稳”。

        虽然到目前为止,学会还没有拿到建筑业5、6、7、8四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准确数字,但会计学会做了一些访问、调查和座谈。综合到的情况是,由于36号文件所规定的“老工程老办法”等一些特殊政策的实施,使得到目前为止,建筑业的营改增试点表现得“基本平稳”。比如,前天的9月22日,秦会长与王春龙秘书长在南宁召开的建筑会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与参加会议的30家特、一级建筑企业的总会计师、财会部门负责人做当面调查,并请10家企业当场填写调查表。从当面调查和填表情况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的5-8这四个月,与去年同期比较,在完成同等建安产值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是不增加的。但其中也有一个集团企业提出其税负增加,但经过分析看到,该企业占较大比例的老工程也是税负不增加,只是近来签定的新合同工程,因预付款较多,出现“进、销”税额不匹配,当期反映税负增加。其余企业,没有出现过去人们曾经担心的税负大量增加情况。所以,暂时看,从税负的角度衡量,“基本平稳”是前五个月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的一个明显特点。

2、建筑企业加快建立增值税管理信息平台是创新,是方向,是必然选择。

        积极主动地加快建立增值税管理信息平台,这是建筑业营改增试点五个月来,建筑企业与软件服务、税务咨询机构共同创造出的新事物,新经验。这次会上,上海建工集团和新中大以及北京华政的介绍,是对其最好的注解。因为,营改增以后,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量、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等,都成倍增加;而企业与软件开发、税务咨询机构联合协作,建立企业自己的增值税管理信息平台,能把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紧密协调起来;把国家制度通过软件程序固化下来,防止甚至杜绝个人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即可减轻繁重的工作量,简化繁琐的程序,又能有效地防范纳税风险。这种手段和方法,不仅管理好的企业能够推行,管理相对较差的企业也能推行。所以,它是近5个月建筑业营改增进程中表现出的亮点。

        综上所述,我们对目前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是三句话十四个字。即:“基本平稳,有所创新,仍然走在路上”。

四、还要积极推动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健康发展。

        如果认为建筑业营改增进展“基本平稳;有所创新;仍然走在路上”的认识和评价是符合实际的,那么,过去的过分担心和担忧就应该有所减轻和化解;与此同时,那种认为建筑业营改增完成了,可以歇歇脚、松口气的盲目乐观情绪也应该避免和消除。大家还要继续积极推动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健康发展。比如:

        1、在上层,在行业和财税管理部门,建议要稳住神,防止左右摇摆;多到一线调查研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行业和财税管理两个方面敢于、善于微调。继续发挥好政策保障的威力。

        2、作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建筑企业,不但要做好必不可少的税票管理、会计核算等等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把企业自身内部的税务筹划工作抓起来;要抓紧改革完善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当前,最能够看得准的是,每个企业都要下力气加快建设企业自己的增值税管理信息平台。

        3、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仍然要不辜负住建部过去的期望,一如既往,为推动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我们该做,我们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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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注意“走在路上”的“警示”牌。

        由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特点,由于新的计价规则的实施,在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以往那些不规范的做法和手段将难以施展,由此,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被挤压得越来越小,建筑企业的两极分化将会越来越严重。“适者生存,不适者将被淘汰”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谁抓住了营改增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加快转型升级,谁就会获得更多主动权。愿我们的企业都能充分认识营改增的重大、深远意义,都能跟上营改增和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