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每日速递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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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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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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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视野】
财政部:强化专项债管理 严把资金支持方向
1月25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2021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是3.65万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是3.5万亿元。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的管理。
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每日速递
2022年1月26日 星期三
【宏观视野】
财政部:强化专项债管理 严把资金支持方向
1月25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2021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是3.65万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是3.5万亿元。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的管理。
四川:出台7条措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从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激励、支持专项债券项目大幅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提出,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激励。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3.5亿元,重点激励一季度项目前期工作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多、新开工项目增幅大、在建项目进度快、投资运行好的地区、单位。
【金融资讯】
杭州江城建投:资拟发行10亿元中票
1月25日,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将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即将到期的有息债务。据了解,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本期中期票据期限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无担保,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票面利率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岳阳城投:发行6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利率2.73%
1月25日,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披露,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布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债券简称22岳阳城投SCP001,期限270天,发行总额6亿元,发行利率2.73%,合规申购15家,合规申购金额8.2亿元,有效申购6家,有效申购金额6.5亿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椒江城投:发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1月26日,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发行金额5亿元。根据公告披露,本期债券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地产要闻】
格力地产:2022年购买土地计划总额不超过100亿
1月25日,格力地产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购买土地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格力地产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并具体开展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购买土地事项,上述购买土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拍、股权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
华润:17.08亿元底价摘得嘉兴1宗商住用地
1月25日,嘉兴桐乡市杨家门未来社区地块成功出让。最终,桐乡润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华润)以底价17.08亿元摘得该地块,楼面价5416元/㎡。地块编号桐土告字[2021]73号,地块名称桐土储[2021]43号,出让面积13.53万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33,建筑面积31.54万平,起始价17.08亿元。
台州天台:台州天台8.35亿元滨溪社区项目流拍
1月25日,台州天台滨溪社区项目TFX01-0303地块因无人出价,未成交,原起始价为8.35亿元。该地块位于福溪一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北至文昌路、东至纵二路、南至拾得路、西至福溪一路,土地面积590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附属用房,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地上建筑面积≤118150平方米,起始价8.35亿元。
【海外风向】
【各地动态】
深圳:研究特别城市更新办法 试点城更项目商办改建保障租赁房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到,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公共利益,试点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引入“个别征收”、“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机制。针对涉产权争议的更新单位,研究制定并完善“个别征收、产权注销”或“预告登记、产权注销”等特别城市更新办法。探索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遗留问题、违法建筑处置和土地整备制度融合机制。
厦门:发布商品房预售新规 返本销售等行为最高每套处罚3万元
近日,厦门市发布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新规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废止。与原政策相比,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修改为“先留后用”的监管模式。全部购房款均为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纳入监管,预售资金应当优先支付项目建设所必要的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预售人的预售行为,《规定》还新增了对违反本规定禁止性行为的处罚条款,最高处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