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市政公用企业财务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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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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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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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司局函计〔2020〕14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成本、财务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天津市城市管理委,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了解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研究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成本、财务经济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天津市城市管理委,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了解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研究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成本、财务经济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与内容
部分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2019年成本、财务经济情况。
二、调查方式与要求
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部分城市(名单见附件1)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进行调查。
(一)被调查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直接登录城市公用行业财务经济抽样调查上报系统(http://casc.newgrand.cn/),在线填报《2019年城市污水
处理企业(单位)财务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2 表1)、《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价格(收费)和销售情况调查表》(附件2 表2)和《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单位)污水(污泥)处理成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 表3)。
(二)请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分析被调查城市和企业(单位)填报的数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安排
请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于2020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区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春龙 010-58933163、18201653268
邮箱 WCL6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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