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4〕46号)及中央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其他事项
(一)参与申报的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直辖市可由城市政府直接报送)应于4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并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邮箱报送电子版(含佐证材料),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文件、涉密内容,电子版材料大小不超过8GB。
(二)各申报城市应按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减少申报工作支出。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不得简单交给中介机构或技术团队“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除报送两部门的正式文件外,申报城市实施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律报送电子版。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数量和要求推荐城市、报送材料等,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城市,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经竞争性评审确定入围的城市,请将三年行动总体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绩效目标表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后,于公示期结束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电话:010—68554521
邮箱:shikelu@mof.gov.cn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电话:010—58933160
邮箱:chengshui@mohu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