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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抓紧完善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功能

税务总局将在近期完成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优化升级工作。各省税务局要根据本省实施方案以及各类企业划型名单,明确业务办理规则,标识企业类型,尽快完成本地征管系统和信息平台相关功能的完善、联调测试以及部署上线工作。要及时做好各地网上缴费系统、缴费客户端等相关系统功能升级工作,确保缴费人顺畅办理减免等业务,精准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明确信息共享项目,及时将征收明细信息传递给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六、扎实细致做好减免费核算和收入分析工作

各省税务局要根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特点,按照统一部署,按月、分户做好减免费核算工作,及时反映政策成效。要根据政策影响情况,适时推动调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政策落实打好基础。要加强月度收入与免、减、缓政策联动分析,全面准确掌握社保费收入状况。

七、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政策落实。要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落实情况和退(抵)费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及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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