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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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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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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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各地要将有关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和“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将有关情况同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对有关情况开展评估。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