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改增全面推开之后新的具体问题很多。比如,曾经在混合销售的钢结构项目如何纳税问题上出现过不同解释和认识。举例来说,某企业承包一个完整的100万元钢结构项目,其中85万是钢结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自己有内部独立核算的钢结构加工场,另一种是从企业外部购进)其余15万元是安装人工费(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外分包清包工,另一种是企业自己队伍施工)。营改增后怎么纳税?对此,不仅我们企业自己,就是有关税务部门中的不同人员,都曾经有过不同解释。
这种混合销售问题,在智能建筑项目上,也同样存在。例如,某企业承担100万元智能建筑项目建设,其中40万元是智能监控等设备费(全为外部购进),5万元是软件平台设计(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设计单位完成),55万元是自行土建施工。这个项目如何纳税?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目前情况下,管理机关和企业确实共同面临一些需要统一解处理的实务操作问题。为此,一些企业建议,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相互多多沟通,以便对某些共性问题,及时拿出统一的处理方法。
三、我们现在可以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负担问题表示出乐观
对此,我综合各方说法,讲三个情况。
1、营改增后,建筑业按企业个数划分,小规模纳税人占绝大多数,其全部简易计税,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的税负,只相当于此前营业税的2.91%。
2、营改增后,建筑业中占完成产值比例很大的一般纳税人,其承包的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以及4月30日前的老工程(包括4月30日前事实上的三无工程)亦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这说明有不少工程都是有相当于营业税2.91%的低税负做底线。
3、以上两种情况累加起来,几乎占了近期、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里整个建筑业提供建筑服务总量的相当一部分。营改增后,建筑业总量的相当一部分是3%的征收率、实为相当于营业税2.91%的税率在垫底。所以,可以预料,若不发生及其特殊情况,整个建筑业税负应该不会出现大幅度增加;相反,由于企业逐步加强管理,财税部门予以关照,多数企业税负不增加或略有降低不是奢求。我们现在可以对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负担问题表示出乐观!
四、希望本次班能让大家得到新的收获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经过去快一个月的今天,我们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主办这次班,其主要目的和任务是“深入学习法规政策,努力跟踪试点进展,发现研究新的问题,正确总结及时反映”。
这次请来给我们讲课的老师,应该都是更好的。他们会努力增加针对性,深度解析政策,讲实操,授方法。我相信大家既然能在工作任务很重的情况下来学习,必然也会在学习中积极互动,最终相互受益。